碩士班研究計畫發表會注意事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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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碩士班研究計畫發表會注意事項

  •  研究計畫發表日期決定後,須於發表會前兩週將申請表送系辦公室,以便準備相關行政作業。
  •  研究計畫書內容應包括研究動機、文獻回顧、試驗設計及預期成果等;預口試論文除了包括上述內容外,尚應包括部分實驗結果,且應在發表會前一週送達各指導委員。
  •  發表會前三天,請自打一份研究計畫發表會訊息(A4格式)貼於系公佈欄上。
  •  研究生於發表會前兩天向系秘書領取審查費及委員簽名單,並交予指導教授。
  •  發表會前,應先安排人員幫忙記錄各委員之意見,亦可使用錄音方式。發表人(研究生)應事先備妥場地、飲料和視聽器材等。
  •  碩士班研究生口頭報告約三十分鐘左右,但特殊情況時,指導教授可要求增減。
  •  發表會後應儘早將委員簽名單送至系辦公室,以便核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