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111學年度「明緯企業獎助學金」申辦事宜,請查照並公告周知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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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 | 2023/6/2 |
公告內容 |
申請資格: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具以下資格之一(不包含延修生、新生、研究生),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。 1.赴外交流或交換學生者。
2. 獎助名額及金額:本學年度發給10名,每名新臺幣5萬元整。 3.申請程序:
4.繳件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112年6月12日(星期一)下午4時30分止,逾期不受理。 5.隨文檢附實施辦法及申請表各1份供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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