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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臺北榮民總醫院外補甄選誠徵定期契約營養師] - 徵才資訊
發布日期 2023/3/20
公告內容

資格條件

1.    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2.    須具大學食品營養系、所畢業學士學位以上學歷,且具營養師證書。
3.    具臨床營養及膳食供應與管理工作,1 年(含)以上經驗者尤佳。
4.    具電腦程式設計、統計分析能力、英檢中級考試及格或托福考試證明尤佳。
5.    本院現職契約人員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者,得予報名。
附註: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,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,依序優先錄用。

 

名額

正取 1 名,侯補2 名(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3 個月內,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)

 

工作項目

1.    病患訪視、營養評估、營養支持、營養諮詢與衛教。
2.    膳食設計、膳食供應與管理。
3.    協助部內專案研究計畫之執行。
4.    臨時交辦事項。

薪資待遇

1.    月薪(本薪加獎金)約新臺幣 36,000 元。
2.    新進人員試用三個月期間獎金 70%核發。

工作地址

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 201 號營養部

 

聯絡方式 (含檢具文件)

1.    報名方式:報名表請由本院 http://www.vghtpe.gov.tw/公告事項/徵才公告網頁下載,一律採通訊報名,資料以限時掛號郵寄至(112)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 號臺北榮民總醫院營養部,信封右下角請註明「應徵契約營養師」。
2.    應繳交證件(以A4 紙張影印或列印):填妥之報名表附照片、畢業證書影本及成績單影本(大學以上者須同時附大學成績單影本)、身份證正反影本、營養師證書影本以及個人親筆自傳(600 字以內)及施打疫苗三劑證明(小黃卡影本)。 
3.    報名日期:自公告日起至 112 年 03 月 31 日止,以郵戳為憑。
4.    甄選程序:符合前開資格條件,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,另行通知筆試(含「臨床營養」及「膳食製備與管理」兩科)與口試。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,恕不通知及退件。
5.    甄試地點:臺北榮民總醫院(中正樓 1 樓)營養部營養講堂,請攜帶「身分證」或健保卡正本應試,未帶者不得應試。
6.    甄試科目:筆試、口試。
7.    考試日期:筆試112 年 04 月 17 日(週一),筆試成績會於當日下午 13:30 公告,筆試合格者(單科不低於 60 分)下午進行口試。
8.    因應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防疫措施:基於防疫優先考量,應考人應自備口罩,進入考場時應全程配戴口罩。
9.    錄取通知方式:電子郵件通知並公告臺北榮民總醫院網頁。
10.    錄取者將依甄試成績排序,於三個月內進用。
11.    錄取人員所檢附之資格文件影本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明,撤銷錄取資格。
12.    聯絡方式:(02)2875-7472 謝小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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